大悟河口镇中心小学的收费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学费: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收取学费。
- 伙食费:按照成本补偿原则,学校合理确定费用标准,向自愿在校进餐的学生据实收取,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食堂的微利或结余部分,必须在每学期末据实向学生予以退还或补偿。
- 课后服务费: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收取的课后服务费必须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具体标准由市(州)发改部门会同教育、财政等部门制定,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执行。严禁原来免费提供课后服务的寄宿制学校,以及放学时间未变化、未增加服务内容的学校增加课后服务收费。不得以课后服务名义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违背学生家长意愿强制收费或捆绑收费,不得通过家委会、第三方机构等收取课后服务费。不得将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纳入课后服务收费项目。
- 代收费:具体标准由市(州)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财政部门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执行。
收费标准:
- 学杂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已免除。
- 生均公用经费: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5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50元,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
- 书本费:免费提供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和正版学生字典。
- 生活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基本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基本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收费政策: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落实治理中小学择校乱收费、补课乱收费、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有关规定,切实规范收费行为。坚持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张榜公示制度,坚决禁止各类教育乱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