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城西小学入学需要户口,并且户口是确定就读学校的主要依据之一。根据《义务教育法》及“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学生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孝感城区的,适用本办法。申请就读时,需向拟申请就读学校提供全家户口本和学生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明材料。
具体来说,如果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有多处合法房产,需提供学区范围内居住的合法房产证明;如果已购置了商品房并入住但未办理房产证,可以凭经住建部门网上备案的购房合同及购房交款税务发票认定就读学校;如果购置了商品房但未交房,该房产不能作为申请就读学校的依据;如果购置了商品房且已交房但未入住,不得以其他非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房产或租住房作为申请就读学校的依据;非住宅房及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赠与、遗嘱房等,均不能作为申请就读学校的依据。
此外,对于在孝感城区没有购置住房的家庭,如果在申请就读学校招生范围内连续租住一年以上(以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时间为起始日期,截止报名日期,连续居住满一年),可以在申请就读学校按照录取规则排序录取。如果因学校学位不足不能录取,由租住地的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