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李四光中学的入学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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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小学新生为2017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未注册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初中新生为取得国编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为非团风城区户籍来团风城区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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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条件:
- 城区户籍:新生持有一年以上团风城区户籍,或父母一方持有一年以上团风城区户籍。
- 政策优待:包括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引进人才子女、扶贫异地搬迁子女、响应政府号召的拆迁户子女等。
- 城区常住:城区拥有合法房产并已入住的家庭子女,城区自建房家庭子女,在城区居住廉租房或公租房1年以上的家庭子女。
- 随迁子女:父母至少一方在城区居住,有合法稳定职业、稳定收入、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非城区户籍随迁人员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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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原则:
- 划片、就近、免试:合理划定公办学校招生片区,坚持单校划片为主,试点探索多校片区为辅划片招生模式,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
- 公平、公正、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公开招生程序,公示录取名单。
- 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落实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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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概况:团风县李四光中学坚持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行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以“弘扬李四光精神,发展李四光中学”为办学宗旨,注重教学质量和德育教育,形成了良好的校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