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民办小学退费政策规定如下:
- 课后服务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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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后服务收费坚持家长自愿、非营利性、成本补偿兼顾家长承受能力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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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全市统一为小学130元/生·月、初中110元/生·月,不足部分由同级财政承担,市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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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后服务费按月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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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因故中途退出的,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可退回剩余费用,退费按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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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相关费用按照国家、省相关政策予以减免,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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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后服务收费纳入学校预算管理,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
- 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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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经本市或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民办学校和教育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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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退费用包括学校向学生收取的学费、住宿费以及代收代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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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在报到前提出退学的,学校应退还学生预交的所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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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学校开始上课前提出退学的,学校应当退还学生所缴纳的全部学费,并按照学生实际住宿时间和实际发生其他教育服务情况,扣除已经发生的住宿费及其他代收代管费用,退还剩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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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学期收费的全日制学校,学生在开始上课后的一个月内提出退学的,学校应核退80%的学费;一个月以后两个月以内提出退学的,学校应核退60%的学费;开学两个月后学生提出退学的,学校可以不退本学期的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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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应按照学生实际住宿时间和实际发生的其他教育服务情况,扣除已经发生的住宿费及其他代收代管费用,退还剩余部分。
- 退学退费原则 :
- 短期、业余培训学生退学退费 :
- 具体退费标准可参照全日制学校的退费办法,但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需根据培训机构的实际规定和合同条款确定。
综上所述,武汉民办小学退费政策涵盖了课后服务收费、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退学退费原则以及短期、业余培训学生的退费标准。家长和学生应根据具体情况和学校规定,提前了解并确认退费流程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