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红星中学的招生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招生对象
- 小学一年级: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必须入学;对未满6周岁要求入学的儿童,其所在片区的小学根据本校的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 初中七年级:在荆门中心城区学校就读的、或在外地就读但具有荆门中心城区户籍的、或父母调入荆门中心城区工作的、或父母进城务工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招生条件
-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学生的关系凭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养育协议书证明)在学校服务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实际居住达两年以上的租赁住房,学校调查属实),同时取得荆门城区居民户口或居住证。
- 可凭房产证(合法购房合同)或两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及房租交费收据、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向对口公办小学或初中提出入学申请。
- 若对口公办学校有富余学位,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租赁住房居住年限;若对口公办学校学位不足,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采取电脑随机录取方式确定招生对象,富余生源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到就近的其它学校入学。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招生条件可能会因年份和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直接联系荆门市红星中学或访问其官方网站以获取最准确的招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