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金龙泉实验学校的转学流程大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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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申请:家长向转出学校(荆门市金龙泉实验学校)和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双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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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转学证明:
- 转出学校审核同意后,出具转学证明。
- 家长持转学证明及相关材料(如户口簿、房产证等)到转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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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入学手续:转入学校审核材料后,若同意接收,将在全国学籍系统中发起转学申请并核办。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也需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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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转入: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学生到转入学校报到后,转入学校通过全国学籍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
转学条件通常包括:
- 学生户籍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迁移或在本县域内跨学区、乡镇迁移(不含同城区内迁移)。
- 学生父母双方或其他监护人跨省、市、区县工作调动(不含同城区内调动)。
- 随迁子女及其父母双方或其他监护人的居住地跨省、市、区县、乡镇迁移(不含同城区内迁移)。
- 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长期出国(出境)工作、支援边疆建设、现役军人(含武警)工作调动,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其子女投靠亲属到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
- 学生接受教育期间身体状况发生变化,可视情况由普通学校转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由特殊教育学校转入普通学校就读。
注意事项:
- 未经接收学校同意,原校开具转学证明造成学生失学的,由原校承担就学责任。
- 学校不得接收无转学证明的学生。
- 应接收学校的班额已满,由区教委根据实际情况协调解决。
- 入校前对转学学生需进行测试,可按原就读年级插班学习,如学生学习成绩过差,可降一个年级就读。
- 转学手续应在放寒、暑假前一周办理。
- 初三、高三毕业年级不办理转学手续。
- 学生在接受处分期间不予办理转学手续。
以上信息提供了关于荆门市金龙泉实验学校转学的流程、条件以及注意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