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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祖国、忠诚事业:教师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和场合散布损害党中央权威、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错误言论;不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不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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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师不得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切实加强非工作时间个人言行自律约束,不在公众场合做出有损教师形象的言行举止,不涉黄、涉赌、涉毒、涉黑、涉邪教、酒驾、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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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科学、远离迷信:教师不得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不向学生传播封建迷信思想,不从事损害国家利益或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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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德树人、依规从教:教师不得组织举办或参与各类收费补习班,不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或其他人员组织的补习班兼职代课或帮忙招生宣传,不参加由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不强制、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接受有偿补课或参加社会补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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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业奉献、规范履职:教师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工作期间不饮酒,上班期间不炒股、网购、看电影、刷抖音、玩游戏。上课不迟到、早退、中途离岗、接打电话。不擅自调课、误课旷工,做到上课有教案、及时批改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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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学生、诲人不倦:教师不得体罚学生,不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不殴打、欺凌学生,不驱赶、随意开除学生。在有侵犯学生合法权益行为或学生遇到危险时,不得袖手旁观,擅离职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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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切沟通、家校共育:对留守儿童、特异质等特殊群体学生做到定期家访沟通和细致管理,不训斥学生家长,不诋毁、谩骂、侮辱、殴打学生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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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趣高雅、作风正派:教师做到仪表端庄、着装整洁、谈吐文雅,不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不发生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学生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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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理诚信、正直公道: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评优评先、职务评审、教育科研等业务活动中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秘密;不侵吞、剽窃、抄袭他人学术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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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自律、清白纯净:教师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支付凭证等财物,不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